第(2/3)页 但他不敢问,甚至不敢试探。 他只是,仿佛看见了一个孤单无助的少女在大海里啜泣,无声地呐喊着——求求你,帮帮我! 原来,无助的人,不只是他。 “这会是幸福的第一次。” 沈枫微微一笑,写道:“我保证。” 少女眼睛一亮,用力地点头。 …… …… 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。 沈枫从学生时代,就是这样的怪胎。 他能沉迷网络小说在高一时全年在年段中下游,却也能在高二时因为父亲的重病冲到年段前十,甚至几乎摘得桂冠,但却还能在高三时为了玩DOTA整天逃课,高考考了个不上不下的本二线成绩。 他能因为平时不运动以至于一千米的体育考试重考了三次,却也能在运动会上强势夺下百米赛跑和一万米长跑的冠军,只因这两个项目是暗恋的女生给他报上去的。 只不过现在想想,终究是有点傻,你还在因为暗恋而小鹿乱撞的时候,那些禽兽已经乱撞过小鹿不知多少次了。 长大了,毕业了,当了网络小说家,沈枫也还是那个沈枫。 他可以像咸鱼一样,每天码四千字,混口饭吃,却也可以在某读者打赏白银盟主,在小说上架成绩极好的时候,连续爆肝一个月,一天两万,一个月码了六十多万字。 沈枫,不鸣则已,一鸣......就停不下来! ...... “计划需要改善,第一,不仅要二打一,而且我们要偷袭,最好在他没反应过来之前用灵技卷轴把他淹了。第二,不需要声东击西,既然要干,就要干一票大的!在场的所有蜘蛛,一个都别想跑!” 沈枫意气风发地写道。 黛雨人都傻了,一个都别想跑?要不要这么......霸气? “要,要怎么做?” 黛雨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。 不声东击西把下属引开,怎么形成二打一的局面? 要将所有蜘蛛都收拾了,怎么也会惊动伯爵吧?那还怎么偷袭? “很简单,混入敌人内部。” 沈枫写道:“首先,找两个落单的黑衣人下手,抢了他们的衣服,乔装成黑衣人,然后不断调整万能错踪器,不停地逼蜘蛛移动,他们速度不一,耐力不一,又分头行动,很快就会位置分散,我们可以一个个下手。将下属全部收拾了,我们彻底改头换面,率先到‘决胜圈’里等,装成‘静止的假人’,等伯爵来了,我先出手偷袭,如果成功了,你立刻跟上。如果没成功,你继续等,再找机会二度偷袭!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