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小蓝眼巴巴地看着。 宫三又从袖子里变出了一支蓝玉发簪。 蓝玉本就少见,这支簪子的玉色尤其纯粹,就像雨后的天空。簪子雕刻成一只活灵活现的龙,尤其那双龙眼睛,好像随时都能眨动。 “这块玉是我费了好大心思才做得的,你的幻龙可以栖息在这上面,这样就算不显行也能逛街看风景了。” 小蓝的眼睛立刻瞪得老大,“真的真的真的?” “当然,我怎么会骗你们呢?” 凌歌见小蓝这么渴望的样子,只好接过发簪插在了头上。 小蓝立刻缩小身形钻了进去,那双栩栩如生的眼睛果然欢快地眨了起来。 “主人,我看见了!这里的视野真的好好啊!我好喜欢这里!” “是啊姐姐!”金铃也跑过来,“原来这衣服也是法器,可以保护我不受伤的!我也喜欢!” 凌歌想推辞不收的话,说不出口了。 宫三明显做了充足的准备,花了很多心思在这些礼物上,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的? “宫三少爷,你太客气了。” “凌歌,这些都是它们应该得的,”宫三笑得温柔,俊美不凡的面容比之四皇子易文昊还要疏朗大气,令人心生好感。 “对于我们兄弟而言,你不是外人。朋友们都叫我一声善少爷,你就叫我宫善吧。” “吃完饭,我们休息一下再启程回临丹国的京城——曲通城,我在那里,还给你准备了很多东西!” 临丹国比安龙国小得多,从边境去京城也就两天的路程,而且这一路有了宫善,凌歌过得舒服极了。 玉色的马车内宽敞舒适,有榻有几,茶水零嘴一应俱全不说,所用的器物都是顶级品质。 凌歌算是看出来了,这位宫善少爷,气质上清风朗月如林间翠竹,但却极会享受,所吃所用都必须最好,确实跟宫疾怿性格完全不同。 更大的区别是,宫疾怿的容貌太过夺目,实际上却是不善言辞的,有时候像个倔强的憨憨,而宫善十分殷勤,每每都能找到最舒服最不让人反感的话语让凌歌接受他的安排,看起来就像一个心思单纯的小弟弟。 但好死不死,凌歌真是招架不来这样的滴水不漏。 早上,凌歌刚刚一起身就会听到宫善轻轻敲门,端着精致的各色早点进来等着和她一起吃; 每半日停下来休息,他都要命下人去买最好的饭菜点心,生怕凌歌累着,也不许她随便将就; 马车上,宫善会时刻确保凌歌一直都很舒服,还不停地拿点心投喂; 要是遇到一片开得茂盛的野花,宫善一定会亲自下马车去采摘一捧最好看的花送到凌歌面前,问她喜不喜欢; 到了晚上,更是要选最好的客栈、最好的房间,才允许凌歌入住。 短短两天的路程,凌歌已经体会到了什么叫热情似火,火烧全身,身上都起了泡! 到了第三天,马车驶进曲通城的城门时,她才重重地出了一口气。 终于要到了! /133/133810/31853116.html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