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林晴雯估算了一下时间,从秦端行拿到货跑出去再到跑回来,大概只有一刻钟。 一刻钟,这孩子抱着近十斤的包裹,跑完了两条街。 这速度,这时效,很有做快递小哥的潜质。 秦端行飞快地跑到方丫面前,伸出有些脏的小手给妹妹擦眼泪,一边轻声哄着:“妹妹不哭,要坚强。等哥哥长大了,一定赚好多钱,让妹妹天天高高兴兴的。” 方丫抬起小手来,给哥哥擦去脸上的汗,小声道:“我没哭,就是想爹爹和娘亲了,眼睛不舒服。哥哥累了吧?快歇歇。” 好有爱的兄妹俩!林晴雯不禁眼睛有些湿润。 “端行,跟妹妹住到姐姐家里来吧,姐姐管你们吃饭。你每天帮忙送送货,姐姐每月给你五百文工钱,供你和妹妹零花。可好?” “可以吗?”抱着妹妹小声安慰的秦端行“忽”地一下抬起头来,雪亮的眼睛瞪着晴雯,“姑娘真的愿意给我这份工吗?” “小傻子,姑娘说的话从来都是做数的,”佳蕙瞪了端行一眼,催促道,“还不快给姑娘行礼?” “哦,哦,端行谢过姑娘,”秦端行双手抱拳,郑重行礼,想了想,又犹豫道,“我只给姑娘干活,不做姑娘的奴才,可以吗?我……我长大了还是要读书科考的。” “行,不勉强你。”晴雯没有为难他一定要签卖身契。 这个时代,奴籍属于贱籍,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。 这孩子心心念念读书科举,自然不愿意给人做奴才。 人说“三岁看老”,是说透过三岁孩子身上的特质便能看出他的将来怎样。 贾宝玉更恐怖,他周岁抓周时,放着那么些高雅的玩意儿不抓,偏偏抓了被放得离他最远的脂粉钗环等,老爹贾政便为他定了性:“将来酒色之徒耳!” 宝玉长到现在,“酒”没看出多喜欢,“色”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“色”,但喜欢混迹脂粉堆却是真的了。 秦端行现在大概已经九岁了,性格早定型了。 看得出,这不是个普通的孩子,假以时日,他或许会有大成就。 晴雯愿意在他最难的时候伸一把援手。 锦上添花谁不会?可真正令人感动和难以忘怀的,是大雪天送来的那一篓炭火。 “破庙里还有什么东西需要取过来吗?”晴雯抚了抚方丫头上的小揪揪,爱怜地道,“若是需要,我找个大哥哥带你们过去。” “那,那里只有一床破被子,再没有什么了。”方丫小声道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