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我说的诉讼申请,伱说我妄下结论,你说是法律是严谨的? 行行行! 法律严不严谨,等一会你就知道了! 苏白目光落在莫晓的身上。 同样,莫晓得目光与苏白的目光进行着对碰。 两个人谁都不退让。 苏白嘴角微扬,没有说话。 在苏白和莫晓两个人陈述完毕以后。 审判长白安对于诉讼方,也就是苏白一方,提交的证据和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总结。 紧接着。 将目光放在了苏白的身上。 “诉讼方,针对于检方和你方提交的证据,我有几个问题,想要询问.” “第一,你如何证明,王来春不是强拿硬要” “第二,你方认定的事实的依据是什么?” “第三,你方对于张来冬非法建桥,私自收费的事项是否有异议?” 白安一连询问了三个问题,苏白知道这三个问题都非常的关键。 审判长既然点出来了,这三个问题,那说明在审判长的心里,这三个问题是他意向性的关键。 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材料,接着微微抬头开口道: “审判长,我方对于张来冬非法建桥,私自收费没有异议.…” 这个问题证据确凿,不可能有异议。 但是! 另外两个问题才是审判长询问的关键。 只是.… 这两个问题关键点的界限都很模糊.…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,随后开口道: “审判长,在我方提交的证据中,张来冬并没有强制的收取费用,而是大部分都采取自愿的方式,来进行收费。” “没有检方控告中提到的多次强拿硬要.…” “而且,检方控告我方拦截收费,损害了群众的利益,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。” “因为我方修桥是自己出力出钱,拦截收费是为了补偿我方的损失,我方因此获利,但是在主观方面并没有故意犯罪的事实依据,在客观方面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。” “根据刑法上面,对于犯罪的定义是,侵害了他人的法律权益。” “可是我方收费,有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吗?” “并没有!” “从另一方面来讲的话,我方修桥,是方便了他人的利益。” “是一件好事情,不存在侵害他人法律权益的情况!” “判定我方寻衅滋事,那是不是就说明,从法定的意义上说明了我方侵害了他人法律的权益,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破坏。” “那我请问一下检方,我方修桥的目的,如果是为了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,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,那么我方为什么要投资修桥方便他人?” “到目前为止,张来冬所收取的费用不占据建造成本的1/3.…并且还向一些困难人员和一些有急事的人员免去了过桥费用,在这些事情上,我方有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吗?” “再谈主观方面。” “在一审判决执行中,张来冬被判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返还。” “在返还以后。” “其中有一姓李,李某,将返还的财物再次交给了张来冬家。” “在这一过程中,张来冬全程不在,也不存在强行索要的情况。” “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” “原因就在于张来冬修桥这件事情,对于附近的村民本身来说是一件好事。” “全凭自愿,没有强制性,难道说别人自愿给的,也算是强拿硬要?!” “这完全没有道理,不符合法律对于强拿硬要的解释!” “以上,就是我方对于申请撤销张来冬一审判决的事实依据。” “并且已经全部提交相应的证据,审判长可以进行查阅证实。” 说白了。 这场辩论,检方的辩诉是在于张来冬,是否是强拿硬要进行辩诉。 本来应该是质问他的,但是通过白安的这几个问题,他反倒把问题重新抛给了检方。 这个问题本来就是模糊性的。 谁占据主动权那么谁就拥有话语权。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,显然,他占据一定的主动权。 检方辩诉输了,张来冬改判,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。 如果说辩诉赢了.…嗯,检方赢是不可能赢的! 莫晓在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,微微皱了皱眉。 这.…这是直接给他扣帽子了? 并且还把问题抛给他了? 这.… 扣大帽子了啊! ps:求月票~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