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2章 疑罪从无,懂不懂?!-《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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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苏白:‘我方无异议。’

    吕红梅:“我方无异议。”

    .

    ….

    咚咚!

    “下面针对第二个问题进行讨论。”

    因为刚才冯茜的不当发言,江河涛没有再让审判员进行发表意见。

    而是全程由自己进行表述。

    “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表明,在林秀将身子探出车窗的时候,王明轩注意到了以后,松开了油门。”

    “以上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王明轩的表述已经很清楚了,是为了避免过来车辆对于林秀造成伤害,而通过法院的调查,这段路段的确有着不少过来的车辆,说法合理。”

    “判定王明轩踩刹车,和在主观上,与预知林秀会跳车,没有因果关系,继而连带判定王明轩看到林秀将身子探出窗外,预知林秀会跳车,没有因果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对于以上判定,双方是否有异议?”

    根据以上问题。

    一旦判定,那么将会证实王明轩没有达到过失犯罪的条件。

    在听到江河涛的即将判定的时候。

    吕红梅急了。

    举手示意:“审判长,我方有异议。”

    “请检方陈述或者是表明证据事实证明判定错误。”

    证据?

    吕红梅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她完全是凭借主观因素,这个案子也是凭借的主观因素

    不能以证据。

    完全依靠主观。

    主打的就是一个审判长的倾向性。

    深吸了一口气以后。

    吕红梅缓缓开口:“审判长,我想提交一份新的证据.”

    新的证据?

    在吕红梅开口以后,庭审现场的众人都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苏白微微皱眉。

    新的证据

    卷宗还有执法方,检方,法院方面提供的证据,已经够充足了.…

    他确认过了,这个案子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,完全依靠的是口供。

    拉货平台上既没有录音,货车上也没有录像和证据。

    检方是从哪里搞到新的证据的?

    如果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王明轩属于过失犯罪的话,那么这场庭审他只能做减刑辩护了。

    毕竟.…

    法律辩诉在证据面前,很难有发挥的余地。

    尤其是在这种以主观性较强的庭审当中。

    证据的关联性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苏白在心中默念后,看向了检方席位。

    想知道是什么证据.…

    .

    ….

    咚咚咚!

    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:“申请通过,请检方提交新的证据。”

    吕红梅将证据的相关材料,递交给了身旁的相关人员,紧接着,缓缓开口道:

    “新的证据是有关于林秀的死亡前一段时间的医疗诊断。”

    “上面所显示的是林秀受过感情伤害,诊断结果为轻度抑郁,并且对于男性有一定的排斥心理。”

    “在林秀和王明轩发生争吵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“林秀就表现出来了这一状态.”

    “即,林秀的死亡和王明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我方申请驳回刚才的判定请求”

    苏白:???

    不是,你管这个叫证据?

    你没事吧.…?

    林秀的医疗诊断和她跳车有着什么样的关系?

    这证据只能够进一步判定他跳车是他自身的行为与王明轩无关。

    呼.….

    嗯!

    看明白了!

    吕红梅的确是拿不出来主观的判定证据,所以想通过引导审判合议庭成员的意向,来对王明轩进行判处。

    的确.…王明轩也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观意向是没有“预见”。

    所以这就看审判人员的庭审意向。

    即使是判定了王明轩有罪.…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
    也符合“一定”的流程.…

    嘶.…

    苏白注意到合议庭成员中的冯茜,默默的打量着吕红梅。

    于是.…

    知道掰不直了,干脆直接让小李扭过头看庭审席位。

    “看庭审席位.…”

    庭审席位.…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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