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我觉得这个才是咱们应该考虑的因素。” “嗯,我认为起帆说的还是非常有道理的,关于吴国兴这个犯罪嫌疑人,最重要的就是他的量刑问题。” “故意杀人较重情节,并且杀害的是一名陌生的女性,由于自身性格的因素,暴起杀人,这种情况下应该从重判处,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。” “不过起帆.…人家诉讼方只提出来了,无期徒刑,伱还想判个死缓,你这是要当活阎王了?” 李鹏笑着调侃一句。 杨起帆笑了笑:“这不是需要考虑到多种情况吗?” “虽然说诉讼方提出来的是无期徒刑,可是咱们法院的判决,理应遵照事实来进行判决。” “嗯!说的对!” 周广宇点了点头。 “吴国兴的这个判决考虑到的是刑期的问题,对于较重情节的判定,没有任何异议。” “那王媛呢?” “对于王媛的这个过失致人死亡,应该怎么判定?” 周广宇看着另外两人开口询问了一句。 李鹏沉默了几秒后,开口道: “王媛的过失致人死亡,根据诉讼双方的表现来说,诉讼方的客观事实较为充足,王媛从主观方面进行反驳不了。” “从王媛具体的主观来说,不能够核实,但是在客观上,怎么说呢.…” “王媛的行为和方智慧的死亡在刑事责任上产生了因果的关系。” “对于王媛的这个判定,主要是在于承担责任的多少来讲的。” “你们两个觉得呢?” “嗯,我同意这个观点,并且我还认为可能是检方对于这个案件了解的不够细致,推荐的刑期只有两年,我认为王媛在这件案子里面应该承担主要的刑事关系责任,产生了较重的情节。” “根据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期范围来讲,产生较重情节,刑期应该是在3到7年,检方推荐了两年刑期显然不太合适。” “嗯?” “这个产生了较重情节你是怎么判定的?” 周广宇看着李鹏询问了一句。 李鹏开口:“首先,王媛没有通知方智慧当时出租屋外的具体情况,并且有意让方智慧过来劝阻。在这一点上,她的主观动机就很难进行判定。” “再有就是她为什么不打电话进行报警?” “这一点,诉讼方提起过。” “审判长,你看一下诉讼方提交的关于这一方面资料。” “从诉讼方提交的资料来看。 资料上着重的表明了从吴国兴到王媛和方智慧所住的出租屋,王媛知道这件事情的时间开始,到王媛拨打急救电话,这中间停留了多长时间?” “停留了足足30多分钟,将近40分钟的时间。” “就按照女性的心理较为脆弱,这一方面来讲,但是40分钟都没有任何的举措,这一点显然的非常不合理。” “很明显是王媛在庭审上没有将全部的事实说出来。” “再有。” “其实如果不是王媛和方智慧平常没有闹矛盾,和对吴国兴的调查查实,我怀疑执法方完全会把这个案子当做故意谋杀罪来进行调查。” “所以在过失方面,王媛存在着重大过失和在主观上有着故意的嫌疑,我觉得她的刑期应该在三年以上。” 杨起帆在这时候接过话:“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。” “不过,检方提出了两年刑期,如果咱们按照这么判的话,不知道诉讼方会不会提起其他问题。” “呵呵.…” “你们两个的想法和我撞在一起了,这一次休庭,主要的讨论针对就是关于刑期的问题。” “关于王媛的判决刑期,的确是一个需要进行考量的点。” “这样吧,先听听诉讼方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。” “到时候如果认定为较重情节的话,就按照咱们讨论的来。” “好.…” “可以。” 杨起帆和李鹏两个人同时点头。 . ….…. 很快休庭,时间结束,合议庭成员再次走上了庭审台席位。 在书记员的再次开庭声中,庭审继续进行审理。 有了商讨室内和杨启帆以及李鹏之间展开过具体的讨论,周广宇作为审判长,对于这个案件有了更清晰的想法。 咚咚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