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2章 审判员:判两年?至少三年起步!-《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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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觉得这个才是咱们应该考虑的因素。”

    “嗯,我认为起帆说的还是非常有道理的,关于吴国兴这个犯罪嫌疑人,最重要的就是他的量刑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故意杀人较重情节,并且杀害的是一名陌生的女性,由于自身性格的因素,暴起杀人,这种情况下应该从重判处,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起帆.…人家诉讼方只提出来了,无期徒刑,伱还想判个死缓,你这是要当活阎王了?”

    李鹏笑着调侃一句。

    杨起帆笑了笑:“这不是需要考虑到多种情况吗?”

    “虽然说诉讼方提出来的是无期徒刑,可是咱们法院的判决,理应遵照事实来进行判决。”

    “嗯!说的对!”

    周广宇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吴国兴的这个判决考虑到的是刑期的问题,对于较重情节的判定,没有任何异议。”

    “那王媛呢?”

    “对于王媛的这个过失致人死亡,应该怎么判定?”

    周广宇看着另外两人开口询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李鹏沉默了几秒后,开口道:

    “王媛的过失致人死亡,根据诉讼双方的表现来说,诉讼方的客观事实较为充足,王媛从主观方面进行反驳不了。”

    “从王媛具体的主观来说,不能够核实,但是在客观上,怎么说呢.…”

    “王媛的行为和方智慧的死亡在刑事责任上产生了因果的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对于王媛的这个判定,主要是在于承担责任的多少来讲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两个觉得呢?”

    “嗯,我同意这个观点,并且我还认为可能是检方对于这个案件了解的不够细致,推荐的刑期只有两年,我认为王媛在这件案子里面应该承担主要的刑事关系责任,产生了较重的情节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期范围来讲,产生较重情节,刑期应该是在3到7年,检方推荐了两年刑期显然不太合适。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“这个产生了较重情节你是怎么判定的?”

    周广宇看着李鹏询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李鹏开口:“首先,王媛没有通知方智慧当时出租屋外的具体情况,并且有意让方智慧过来劝阻。在这一点上,她的主观动机就很难进行判定。”

    “再有就是她为什么不打电话进行报警?”

    “这一点,诉讼方提起过。”

    “审判长,你看一下诉讼方提交的关于这一方面资料。”

    “从诉讼方提交的资料来看。

    资料上着重的表明了从吴国兴到王媛和方智慧所住的出租屋,王媛知道这件事情的时间开始,到王媛拨打急救电话,这中间停留了多长时间?”

    “停留了足足30多分钟,将近40分钟的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就按照女性的心理较为脆弱,这一方面来讲,但是40分钟都没有任何的举措,这一点显然的非常不合理。”

    “很明显是王媛在庭审上没有将全部的事实说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再有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如果不是王媛和方智慧平常没有闹矛盾,和对吴国兴的调查查实,我怀疑执法方完全会把这个案子当做故意谋杀罪来进行调查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在过失方面,王媛存在着重大过失和在主观上有着故意的嫌疑,我觉得她的刑期应该在三年以上。”

    杨起帆在这时候接过话:“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检方提出了两年刑期,如果咱们按照这么判的话,不知道诉讼方会不会提起其他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.…”

    “你们两个的想法和我撞在一起了,这一次休庭,主要的讨论针对就是关于刑期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关于王媛的判决刑期,的确是一个需要进行考量的点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吧,先听听诉讼方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。”

    “到时候如果认定为较重情节的话,就按照咱们讨论的来。”

    “好.…”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

    杨起帆和李鹏两个人同时点头。

    .

    ….….

    很快休庭,时间结束,合议庭成员再次走上了庭审台席位。

    在书记员的再次开庭声中,庭审继续进行审理。

    有了商讨室内和杨启帆以及李鹏之间展开过具体的讨论,周广宇作为审判长,对于这个案件有了更清晰的想法。

    咚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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